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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1-12-27 11:55:34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3.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逻辑思维、应变处理和语言形体等方面的要素情况,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纪检监察网、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人社局专栏公布。

  4.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三)体检

  体形端正,矫正视力5.0及以上、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文身、重度扁平足等。其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辖区派出所、原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纪检监察网、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人社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七、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黑河市纪委监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456-26660320456-827658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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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