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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人才引进通告
2021-12-27 11:57:23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报名资格的初审

  报名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部门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用于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1月4日9:00—2022年1月6日17:00。

  报名人员对《人才引进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结束后,按照拟进入面试考核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5:1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与岗位数比不足5: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用笔试的方式按照5:1比例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或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采用笔试方式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应以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拟进入面试考核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用人单位将于2022年1月10日18:00前电话通知进行资格复审人员。未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准入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属于呼和浩特市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等情况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上公布,具体安排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专业知识测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4.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在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5.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并进行公布。

  6.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