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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12-25 21:02:3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因疫情原因,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查与资格复审

  1.考查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形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能力测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官网上公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商务局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市商务局在考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商务局(鄂尔多斯市党政大楼B座801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考查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按专业能力测试×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在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官网上公布,根据考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成绩高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商务局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查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五)公示和聘用

  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市商务局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进行公示。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市商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