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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21-12-24 21:59: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包头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新要求和中长期规划建设发展目标,加强包头市自然资源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实施方案》,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拟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人才共9名,详见《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能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户籍不限;

  6.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第一学历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第一学历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7.发布公告之日起,引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

  8.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相关专业的协会活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能力。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

  (3)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5)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6个月的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包头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j.baotou.gov.cn/)及“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本人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2)个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3)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科研业绩成果扫描件(需提供个人简历、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及成绩单扫描件,学历验证报告截图,学历验证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个别应届毕业生如因客观原因未能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需提供论文答辩成功的相关印证材料以及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