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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通化市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9号)
2021-12-24 22:01:48   地区:吉林   浏览:0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一次。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招聘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及考察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聘用单位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考核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如发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聘用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2022年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暂缓聘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通化县。

  (三)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报考的任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自负。

  (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

  吉林大学就业网(https://jdjyw.jlu.edu.cn)等高校网站

  (二)考务网站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

  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调整,将于考务网站上发布补充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政策咨询电话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5-5226133。

  通化县融媒体中心人事科:0435-5224754。

  点击下载>>>

  1.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9号).xlsx

  2.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4.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5.社会保险未参保证明(模板).docx

  6.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模板).docx

  7.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xls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