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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通化市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9号)
2021-12-24 22:01:48   地区:吉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通化县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2人。招聘范围为2021年、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9号)》(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3日-2003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12月2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普通话等级等其它条件,详见《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9号)》(附件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以电子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网上报名邮箱thxgdzp@163.com,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11:3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需要材料:

  (1)《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打印后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

  (2)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填报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扫描件(附件4),

  (3)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浅蓝底免冠照片扫描件;

  (4)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5)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PDF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