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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招聘“乡村振兴专员”公告
2021-12-20 23:10: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破解农村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弱化、后继乏人等问题,根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关于在全县开展“长白山生力军”工程的实施方案》(长办发〔2021〕10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员”77名,“乡村振兴专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专员”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以后出生)、退伍军人(需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登记)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3.应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长白县委组织部设定,由长白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加分政策

  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受到奖励,记一等功加3分,记二等功加2分,记三等功加1分。具备以上条件的人员,在计算笔试成绩时给予加分。

  (三)不予招聘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大学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现任村“两委”成员及“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报考村“两委”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村“乡村振兴专员”岗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9:00至2021年12月29日17:00。

  2.报名材料

  (1)《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专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电子版文档(须规范填写)和纸质版(须在“诚信承诺”处签名)扫描件;

  (2)考生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像素约295×413、格式JPG);

  (3)退役军人报名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扫描件或其他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证明材料;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要在报名时间内到长白县委组织部人才办(长白县委一楼西侧)审验加分材料。材料主要包括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的奖励记功材料及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证明材料。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只能以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中的一种身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乡村振兴专员”进行报名。

  2.请考生将报名登记表等报名材料放在同1个文件夹内,以压缩包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逾时报名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