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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21-12-20 23:46:3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四)面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局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成绩并列的组织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宜将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永久保存。面试结果将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人员组织到其它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个人诚信等各方面情况,经研究形成考察结果报告。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引进高层次人才人选,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必须实名制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引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关于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的请示。

  (七)手续办理

  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办理引进人员的列编及人事手续。相关事业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相关事业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之日起计算。

  五、其它事宜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手续办理等引才程序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引才资格。人才引进工作遵守诚信原则,报名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一律取消人才引进资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凡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472-6169766、6169403

  监督举报电话:0472-6169007

  附件:1.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

  2.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