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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招聘博士教师公告(广东)
2021-12-21 00:00:06   地区:广东   浏览:0

  1.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2.不符合岗位要求者,请勿投递简历;

  3.报名材料中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在报名时提交扫描件,来珠海参加考核时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也可要求应聘人员补充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并统一在我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视频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其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视频面试成绩×20%+试讲成绩×80%,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一)视频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视频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相关的素质与能力。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视频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达不到设定比例时,视频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试讲。

  面试成绩及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当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二)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主要测试考生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时间每人30分钟,试讲结束后视情况进行提问。

  考试结束后,按照试讲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试讲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及考察对象。

  考生考试成绩将于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试讲现场请考生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配合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拟聘岗位出现空缺,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试讲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位等额递补。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庄老师,0756-2128161;史老师,0756-2128192。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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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招聘博士教师岗位表

  2.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2021年市委党校招聘博士教师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