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招聘博士教师公告(广东)
2021-12-21 00:00:06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珠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珠海市委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智库。

  二、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事业编制教师2名,详见《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21年招聘博士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不受以上年龄条件限制。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4.有志于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和咨政工作,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同时获得相应的学位;2022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及我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由我校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可以报考。

  6.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纳入市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按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间、正式聘用后的薪酬待遇。

  (二)符合“珠海英才计划”有关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标准生活补贴。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17:00时。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准备好以下资料: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贴电子照片,详见附件2)及《市委党校2021年招聘博士教师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3),请提供可编辑版本;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扫描件;

  3.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属于国家重点领域人才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须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科研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将上述资料发送到我校工作邮箱(swdxbgs@zhuhai.gov.cn),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岗位代码+姓名+专业”。

  (三)报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