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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运城市稷山县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第一号)
2021-12-21 00:00:22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小学、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师资水平,根据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53名全额事业编制小学、幼儿教师,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为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为53名,共分9个岗位。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见《稷山县2021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教师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要求等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为1990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为1985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7.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初审

  ①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必须本人现场报名、照相、录取指纹,现场填写《稷山县2021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并粘贴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

  ②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门专业目录执行。

  ③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2.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8:00至2021年12月26日下午5:30,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不休息,照常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