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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沧州市沧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2021-12-16 10:56:35   地区:河北   浏览:0

  (三)笔试

  报考公卫岗位、财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考生按笔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成绩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末位并列考生一并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四)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及携带的材料、证件、注意事项等以沧县政府网通知为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考生按面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护理岗位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采取体操打分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也可登录沧县政府网查询。

  (六)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岗位名称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如仍无法确定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办法。

  (七)体检

  招聘方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考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

  招聘方抽调专人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组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未通过考察的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九)公示、聘用

  招聘方统一组织考生按岗位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行选岗(综合成绩并列的,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后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名单并在沧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即为本次聘用人选。县卫健局会同县人社局对聘用人选进行岗前培训并负责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常用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等事宜均在沧县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配合完成招聘环节相关工作的,未按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受新冠疫情影响,考生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招聘各环节相关安排,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现场人员管理。具体疫情防控事宜由县疾控中心视疫情确定,考生须及时关注沧县政府网通知并按要求执行。凡违反疫情防疫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