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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扬州市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12-15 18:55:16   地区:江苏   浏览:0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演员10102岗位、演奏员10103、05岗位、教练员10201岗位采取现场测试专业技能水平的方式进行。演员岗位考核淮剧唱段、身段、基本功和形把;演奏员岗位考核器乐演奏技巧,自备独奏曲和淮剧曲目各一首,考生可自带伴奏,需要现场伴奏的,一律由宝应县淮剧团乐队进行现场伴奏;教练员岗位考核乒乓球技能。

  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按其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统一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统筹负责,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经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审核后,报宝应县人社部门核准。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