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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镇江扬中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2021-12-14 22:00:03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干部人才来源渠道,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镇江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计划>的通知》(镇组通〔2021〕37号)、扬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扬中市关于实施优秀青年人才选调培养计划的意见>的通知》(扬人才〔2021〕1号),结合我市人才工作情况和工作需要,江苏省扬中市面向部分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引进10名青年人才。

  一、引进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前20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驻镇高校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应届毕业生。其他非“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200名以外国(境)外高校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以上学历学位要求均为全日制,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科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应届毕业高校及专业符合公告和《岗位表》要求;

  6.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为2022年毕业且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为2022年毕业且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具体引进的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江苏省扬中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附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应聘报名、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在引进计划内,实行一次公告,多次报名的办法进行。针对我市岗位需求特点,安排有代表性、符合我市产业特点的高校开展报名工作,具体的报名活动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发布报名通知。

  ㈠报名

  1.每次报名活动通知将明确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现场报名时间为1天;网上报名时间自报名通知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报名前一日下午5:00结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2.报名材料

  ⑴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⑵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