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中山市大涌镇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
2021-12-14 08:40:34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签订就业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体检及考核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体检、考核、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镇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个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考核

  主要考核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涌镇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于2022学年开学前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因个人原因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的;

  4.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放弃聘用资格的;

  9.未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10.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以及有关高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交《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附件5),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等。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执行。

  点击下载>>>

  2021年中山市大涌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

  2022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021年中山市大涌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

  中山市大涌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021年中山市大涌镇公开招聘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