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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山市大涌镇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
2021-12-14 08:40:34   地区:广东   浏览:0

  因大涌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大涌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7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大涌镇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大涌镇公办中小学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所招聘教师由镇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2.2020、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17年);

  以上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不满两年(博士研究生不满五年)并在报名时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4.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次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2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相应,下同)。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暂缓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以上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入围考试环节前须签订有关承诺书。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人员;(6)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在服务期限内的;(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地点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湖南师范大学(因疫情防控需要,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共有报名(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确定入围考试人选、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五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中山市大涌镇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自行打印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