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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2021-12-06 21:34:14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以下简称"新区")2019年实施教育综合改革以来,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全区教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就业创业环境优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区战略,满足新区教育人才需求,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哈新管规〔2021〕8号),经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中小学岗位(17人)

  1.小学教师:7人(语文3人,数学3人,体育1人);

  2.初中教师:6人(语文1人,数学3人,物理、化学各1人);

  3.校级干部岗位:4人(小学校长、小学副校长、初中校长、职业高中校长各1人)。

  (二)教育发展中心岗位(3人)

  教师发展部负责人、教育信息化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各1人。

  (三)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岗位(2人)

  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2人。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中小学教师岗位

  小学教师至少有一次小学教学循环经历;初中教师至少有两次初中教学循环经历,且教学成绩突出。

  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近五年至少获得一次地市级及以上教学赛课奖励。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中小学校级干部岗位

  校长应具备5年以上相应学段校级干部任职经历;副校长应具备5年以上相应学段中层以上任职经历。

  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骨干校长。

  近五年内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地市级及以上规划课题。

  近五年内至少有一次地市级及以上行政综合奖励。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教育发展中心岗位

  具有区(县、市)教育行政或研培部门负责培训、教育信息化、教育科研等中层管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在地市级以上相关工作中有一定影响力。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市直属学校报考人员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4.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专业能力突出,有5年以上公办幼儿园校级干部管理工作经历,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在省市学前教育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24:00截止。

  2.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稿:

  (1)《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

  (2)《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