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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平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12-02 21:57: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加快推进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事业优质高效发展,解决我县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问题,根据《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字[2021]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1日--200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12月1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学历要求为统招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考生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12月25日9:00开始至12月27日12:00结束。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10spyt/)网站按系统提示,认真阅读填报注意事项后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料及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照片红底,jpg格式,小于100kb)。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个人原因虚报、瞒报与报考岗位不符的专业、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伪造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