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12-01 20:42: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总分200分)相加。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总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安排在天津市公安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由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根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根据单位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一次,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公开招聘各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及天津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招聘信息网站发布的消息。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纪律与监督

  (一)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九、报考咨询

  网站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天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022-23926659

  天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022-2393559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