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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12-01 20:42: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9日9:00—12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缴纳考务费。公开招聘考试服务笔试、面试考务费用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45元/科标准执行,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909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岗位的实际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12月17日9:00—16:00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为公共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23日9:00—12月25日9:00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视情顺延笔试时间。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笔试。

  2.成绩公布。2022年1月4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从同一岗位通过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面试报名费、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于2022年1月中下旬进行,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进行面试的,视情顺延面试时间。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科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3.成绩合成。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