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邯郸鸡泽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博硕引才公告
2021-11-28 18:20: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021年鸡泽县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由于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无人通过测评,经研究决定进行补充报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充报名岗位及人数

  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鸡泽县2021年博硕引才补充报名岗位需求表》)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愿意扎根鸡泽,为鸡泽发展做贡献;

  3.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5.港澳台居民应聘者按照邯人社字﹝2018﹞69号和邯人社发﹝2018﹞22号文件规定执行;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未经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8日-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鸡泽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4.提交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5)《鸡泽县2021年博硕引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7)2021年应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已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8)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3张。

  通过现场审核的人员进入测评环节,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聘程序

  聘请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工作。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各选聘岗位计划数额和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加试,加试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www.jize.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鸡泽县博硕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相应待遇取消)。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