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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郴州市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聘)公告
2021-11-28 18:32: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聘)岗位

  1.中共宜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宜章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3名(行政编制);

  2.中共宜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行政编制);

  3.共青团宜章县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4.宜章县基层公共事务监督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5.中共宜章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4名(全额事业编制);

  6.宜章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7.中共宜章县委党校教师1名(全额事业编制);

  8.宜章县杨梅山矿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9.宜章县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10.宜章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11.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全额事业编制);

  12.宜章县教育科学研究室综合类人员3名(全额事业编制)。

  选调(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

  二、公开选调(聘)范围

  1.本次中共宜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宜章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共宜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宜章县委员会3个单位选调面向全县机关、原参公单位具备公务员或参公身份人员选调。

  2.本次选聘岗位,除中共宜章县委党校教师和县教育科学研究室综合类岗位外,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学校、医院)选聘;中共宜章县委党校教师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含学校)在编在岗人员选聘;县教育科学研究室综合类岗位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选聘。

  三、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公开选调(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在选聘岗位正常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选调(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公开选调(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专或高中(含)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选调(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选调(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具备选调(聘)岗位相应的资格证。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参加人事考试违规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