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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郴州市嘉禾县事业单位综合类人员招聘考试公告(第二批 24人)
2021-11-25 15:52: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确认,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经嘉禾县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由防控组统筹做好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

  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招聘防疫要求。在参加考试前认真阅读《2021年嘉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嘉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jh.gov.cn)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期间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6.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管股:0735-6632617。

  (三)举报投诉:县人社局办公室:0735—6622002。

  点击下载>>>

  1:2021年嘉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综合类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2:2021年嘉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同意报考证明.doc

  4:2021年嘉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嘉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