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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郴州市嘉禾县事业单位综合类人员招聘考试公告(第二批 24人)
2021-11-25 15:52: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湘人社规〔2020〕12号)、《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湘政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1年嘉禾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嘉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第二批)》(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相关网站进行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招聘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的,指在1990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人员。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面向嘉禾籍考生、退役军人的岗位,在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必须为嘉禾县户籍考生。

  (5)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2021年嘉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第二批)》(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