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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宿迁市宿城区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
2021-11-25 15:51: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12月7日16:00。报名网址: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12月8日16:00。

  3.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12月9日16:00。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2960305。

  4.缴费确认。缴费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12月9日16:00。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城在线网站上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00—16∶00。

  (6)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即报考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7)报考人员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2日。

  (三)笔试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2年1月3日9:00—11:00。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见附件2),佩戴口罩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健康码”,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内)非中高风险地区的和健康码信息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有国(境)外、非低风险区旅居史,需提供解除医学观察证明和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