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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选聘职员公告
2021-11-25 15:54: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管理岗九级职员1名,按照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具体岗位和岗位条件详见《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公开选聘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2021年11月1日以前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符合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选聘条件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

  2.报考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1月24日后出生)。

  3.报考者成功录用后,需于2022年2月28日前到岗。

  4.身体健康。

  5.报名者须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6年11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选聘程序

  本批职员人才选聘引进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适岗能力测试、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选聘报名

  1.选聘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17:00(星期三)。

  2.选聘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yekejun@szpsq.gov.cn。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见附件3);

  (2)《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公开选聘职员报名信息简表》(见附件4);

  (3)个人有效身份证;

  (4)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证明本人符合选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相关研究成果等(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阅资料等办法,按岗位拟聘用名额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适岗能力测试人选;若岗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适岗能力测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为准。

  入围适岗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zpsq.gov.cn/)公布。

  (三)适岗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形式:由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负责组织,测试的具体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参加测试。

  3.入围体检人选确定

  所有考生测试结束后,对参加测试的考生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选列入考察对象人选,测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测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医院为坪山区人民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