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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11-23 16:43:15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充实医院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7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请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取得岗位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相应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17: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5.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17:00)前取得。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审核实行现场报名审核方式。

  2.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日08:00—17:00;

  地点: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教学办公楼301会议室。

  3.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由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1年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请见附件2)1份(除“承诺人”由报考人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证明等);

  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4张(背面正楷字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⑥同意报考证明及档案托管证明:

  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3);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3)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4);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4);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