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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活动”招聘公告(第1号)
2021-11-23 16:45: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乐东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根据《关于2021年海南自由贸易港招才引智活动岗位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76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琼退役军人发〔2019〕1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64人。具体详见《乐东黎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活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其它相关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分类依据《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六)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1月23日(含)至2003年11月22日(含)期间);

  (七)公开招聘报名条件详见《乐东黎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活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现役军人;

  9.我县在编在岗人员(自筹、差额单位人员不在此列)。

  四、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按照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纳入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其中县融媒体中心人员入职后,前二年内按照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满二年后依据县融媒体中心的运营情况重新确定工资福利)。

  五、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设开考比例,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同一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

  招聘程序完成后,将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县政府审议,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及用人单位办理入编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