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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公告
2021-11-22 16:11:57   地区:广西   浏览:0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5年),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人员管理

  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双方继续按劳动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待遇及福利

  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组成,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负责,个人缴纳部分在本人工资中扣缴,绩效奖金按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的一半发放,享有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程序要求审查考生资格,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1.《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岗位表》

  2.《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报名表》

  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0日

  附件:附1: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附件2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