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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公告
2021-11-22 16:11:57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2021年钦南区“引才聚贤”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钦南区委、区政府同意,计划面向社会招聘9个岗位共50名专业化人才,充实我区专业人才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或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0日-2003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分别可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其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9个,名额50名(详见岗位表)。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珠东大街90号),联系电话:0777-2823181、2838867、2101958。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小二寸证件照2张、《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报名表》一份。如具有中级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请提供职称原件及复印一份、如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请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4.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标准,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不收取报名费。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日,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时的收据凭证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领取准考证(南珠东大街90号)。

  6.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7.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20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内容和组织实施

  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钦南区委组织部、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专家组成命题和阅卷组负责。本次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

  2.笔试时间:

  2021年12月5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的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