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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公告(51人)
2021-11-19 09:23:28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年度引才计划,决定实施市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51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精神,本次引进范围为择业期内(2019年至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已与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签约入职人员不得应聘。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12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1月29日11:00-12月4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ning.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12月3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12月4日16:00

引才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引才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1年12月5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对报名成功人员,引才单位应留存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主管部门(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