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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赣州市属部分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2021-11-19 09:24: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和用人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赣州市市直部分公立医院工作人员148名(含事业编制和编制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有副高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及以上高层次医疗卫生岗位(以下简称高层次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37个,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47个,具体详见赣州市市属部分公立医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赣州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及拟聘用人员,但未完成聘用程序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全科特岗医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条件要求“护理(620201)专业,大专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22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25周岁以下是指1995年11月22 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1月22 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1月22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如“2年以上”指工作时间至2021年11月22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9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0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