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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人)
2021-11-18 15:19: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7年,隶属于山东省水利厅,是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主要围绕全省水利建设和管理开展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前沿性的研究和技术成果推广、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为山东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研究院现有在职职工209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9人(含研究员34人,其中二级研究员岗位5人);博士后、博士16人,硕士92人;先后有2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2人被评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及省部级劳模5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水利部首批“5151”人才工程部级人选1人,水利部青年科技英才1人、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人。

研究院设有6个综合部门和14个业务所室,涵盖防灾减灾、水资源与水环境、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力学、岩土工程、水工材料结构、水利信息化、水利移民等专业技术领域,拥有工程咨询、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文与水资源调查评价、工程监理、大坝水闸安全鉴定、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水利工程试验等8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4项乙级(二级)资质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测单位水平评价 5星。设立了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山东省水资源与水环境重点实验室、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泰山学者”岗位、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研平台,具有山东省节水灌溉设备开发中试基地(全国第二批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山东省推广工作站、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检测中心站等技术研发与推广平台。

承担完成了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项目以及水利部公益性行业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的技术成果。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科教兴鲁先进单位”,被认定为“山东省一类科研机构”;被水利部、人社部评为“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山东省水利厅先进集体”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拟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3人,具体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