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艺术院团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温州市越剧院(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4名,其中瓯剧艺术研究院招聘戏曲演奏员(笙)1名、舞台技术员(舞台装置方向)1名,越剧院招聘越剧演员2名。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5日(周四)—11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
电子邮箱报名注意事项: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标明“×××应聘温州市越剧院/温州市瓯剧院×××岗位”字样,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需要提供材料
(1)《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艺术院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单寸免冠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后证书原件返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1)戏曲演奏员(笙)及舞台技术员:
现场报名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621号(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
电子邮箱报名地址:82426906@qq.com;
联系人:杨老师(0577-88319227,13587692566)。
(2)越剧演员:
现场报名地址:温州市水心杏花路47号文苑大楼7楼(温州市越剧院);
电子邮箱报名地址:276565205@qq.com;
联系人:叶老师(0577-88524043,13857791395)、周老师(0577-88524042)。
(二)资格审查
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温州市越剧院分别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起5天内,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电话反馈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告知领取准考证时间(邮寄报名的为资格复审时间)。现场报名并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邮寄报名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原件通过资格复审后即可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岗位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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