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1年大同市广灵县“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告
2021-11-15 19:30:19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加快我广灵县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在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面实行“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现有在岗村医中开展“乡招村用”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原则,优化结构、按岗招聘的原则,阳光科学、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根据《关于在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面实行“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49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乡招村用”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共3名。

  (二)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后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实行“乡招村用”,为广灵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仍在所在村服务。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二)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医务人员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身体健康。

  (三)需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具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不受学历限制。

  (四)必须是我县现有在岗村医,且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原望狐乡卫生院村医只能报考望狐乡卫生院)。

  (五)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即男性197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198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所标明的专业,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过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3.参加反动组织、集会、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考察、确定岗位、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从公告发布日到报名截止日不少于7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名时需现场照相、采集指纹,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能代替。

  1.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地点:广灵县人社局1楼大厅

  3.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乡镇卫生院和现服务村村委会出具的村医在岗证明,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广灵县2021年“乡招村用”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现场提供电子版。

  4.报名公示

  报名结束后,对完成报名的考生在本乡镇卫生院和服务村进行公示(包括报考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参加村医的时间、服务村、学历、执业资格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卫体局和县医疗集团及时查清,决定是否参加本次招聘。

  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随时取消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