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2年台州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医学卫生类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1-11-15 19:32:09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满足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严格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21〕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医学卫生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2年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医学卫生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92/index.html)

  二、招聘对象

  1.招聘序号001临床职位、002医学影像诊断职位、003精神医学职位为普通高校一段线录取的2022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招聘序号004护理职位为普通高校2022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0日9:00-11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0日9:00-11月30日17:00。

  2.报名流程: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手机端“浙里办”APP,搜索“温岭智慧考务”系统,点击“考试报名”,提交注册信息。

  (2)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选择报考职位,上传“证件照”。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应符合《2022年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医学卫生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规定的笔试应聘比例要求,未达到应聘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1.时间:2021年12月3日8:30—12月3日14:00。

  2.地点:温岭市卫生进修学校(岙底杨路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