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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迁市宿城区文化馆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2021-11-13 11:07:38   地区:江苏   浏览:0

  3.服务期规定。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建立新聘用人员服务期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故放弃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再次应聘。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

  4.其他事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960187(宿城区文广旅局综合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960226(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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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宿城区文化馆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

  2.2022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