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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迁市宿城区文化馆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2021-11-13 11:07:38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满足我区文化事业发展需求,充实文化馆专业人员力量、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人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共2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2021年宿城区文化馆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截至2018年12月31日,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备案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0.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1.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1月12日9:00-11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2日9:00-11月23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12日9:00-11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11月12日9:00-11月2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专业技能测试费用,专业技能测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qsc.gov.cn)。

  2. 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