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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广元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11-08 15:11:13   地区:四川   浏览:0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考生直接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下载,网址:http://gypta.e21cn.com/)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全过程。报名时只作资格初审,在招考过程中还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填报内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缴费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纳80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见附件4。

  五、考试、考核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二)公开考核招聘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定,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负责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

  (三)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相关规定见附件4。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考试名次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