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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市直教育系统面向国家公费师范生、博士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公告
2021-11-04 15:10:29   地区:山东   浏览:0

  +姓名”命名(“应聘学段学科”要按照《学科分布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如“高中语文+张三”)。

  3.提交材料。考生须按下列顺序提报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

  (1)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的提供确保按时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2022年毕业没有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证书的须提供个人书面承诺)

  (4)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5)博士研究生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获得荣誉等相关材料。

  (6)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各学期学习成绩表、普通话证书或英语等级证书(语文、英语相关专业考生提供)和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

  (7)已就业或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考生要确保报名材料内容要真实、完整、准确,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教育局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名通过人员加入指定微信群。报名后考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远程网络面试或现场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依据面试分数确定拟聘人选,为保证招聘质量,面试分数不足60分的不可进入选岗或考察体检环节。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选岗。

  选岗工作以线下选岗形式开展,具体事宜,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进入政审、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素养、心理健康状况、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按管理权限向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