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第二批次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2021-11-03 09:50: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引进第二批次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共计253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急需紧缺人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1985年11月12日至2003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1年11月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1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第二批次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近年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7.近五年来通过商洛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聘用后辞职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根据《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商发〔2016〕22号)规定,2021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单位事业编制;

  2.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具体的优惠性政策按照《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考核、体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http://rsj.shangluo.gov.cn/),详见《2021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第二批次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angluo.gov.cn/)。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2日08:00至2021年11月15日18:00时。

  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和研究生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专业的审核,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对专业目录中没有的,根据所学课程按相近相似把握。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12日08:00至2021年11月16日12:00时。资格审查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结束后(11月15日18:00至11月16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