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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21-10-28 23:21:01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有关规定,四川省作家协会(以下简称省作协)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到我会直属事业单位创作研究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作协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作家网[sczjw.net.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创  作

研究室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

1.开展文学创作、文学理论评论发展动态研究以及四川作家队伍调研;开展重点作品扶持、作家作品研讨,宣传推介四川优秀作家、作品。

2.承担小说委员会、诗歌委员会、散文委员会、报告文学委员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影视文学委员会、文学理论批评委员会、网络文学委员会等8个专业委员会的联络与相关业务工作。

3.承担专家库建设工作;编辑出版《四川作家》报。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文学博士学位证书,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完全具备《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需条件和资格。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考核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①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9日。

  报名地点:省作协人事部711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

  ②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9日。

  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作家网,下载并如实填写《四川省作家协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填制完毕后将《报考信息表》电子版及其他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619322269@qq.com。发送电子邮件后请电话联系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