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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河东区卫健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10-25 19:56: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9:00至11月5日(星期五)17:00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9:00至11月6日(星期六)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9:00至11月7日(星期日)17: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7日9:00-11:30、14:00-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909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医、药、护、技和卫生事业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财会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2、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星期六)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9:00至2021年11月20日(星期六)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