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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10-25 19:53:27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四川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保障中心(省人防工程造价中心)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http://rfb.s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性 质

单 位

地 址

主 要

职 能

四川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永龙路

负责保障省委、省政府机关迅速准确传递防空袭警报、人防战备指挥及抢险救灾的应急机动指挥通信;组织人防战备执勤管理、业务训练和通信应急机动保障;指导各人防城市开展应急机动和有线、无线通信业务;开展平战结合工作。

四川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保障中心(省人防工程造价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

青羊区

锦里西

路72号

负责承担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人防工程造价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报考专业与考生本人毕业证载明的专业必须一致,否则视为不同专业。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