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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1-10-20 20:58: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我校是南通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公办高校,市二类事业单位。学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先生创办的民立通州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现有南通校区、如皋校区、开发区校区三个校区。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和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招聘)中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能服从学校工作地点安排。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下列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2)年龄条件。1986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与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计算,截止到2021年11月的累计时间(按月计算)。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二级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社团正职负责人。二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二级学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在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相关证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以缴纳社保为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时须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报名邮箱:ntgdsfxxrsc@163.com,联系电话:0513-550920610513-55092062,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