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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池州市东至县农村初中、乡镇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1-10-19 20:10: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专业测试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资格。

  报考初中数学教师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报考乡镇幼儿教师岗位的,专业测试采用试讲、演讲等两项进行,每项满分50分,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为累计两项得分。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评委)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由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东至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1.5×50%+专业测试成绩×50%,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公告另行公布)。

  体检由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东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任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