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以及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东至县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初中、乡镇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共3名,具体岗位计划信息见《2021年东至县农村初中、乡镇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招聘公告及具体岗位信息2021年10月18日起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zhi.gov.cn/)发布。
此次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10月(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依此类推。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高校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27号县教体局办公楼202室)。
- 2024年滁州定远县企业服务中心(投资促进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2024年黄山市徽剧院徽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 2024年度宣城市宣州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 2024年春季蚌埠市淮上区中小学校(事业编制)“校园招聘”公告
- 2024年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年亳州市蒙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 2024年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招聘公告
- 2024年合肥市长丰县部分单位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 2024国家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7人公告
- 2024年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公告
- 2024年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
- 2024年国家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2024年安徽省控制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热工仪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招聘
- 2024年马鞍山市含山县县级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