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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人民医院选聘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10-19 20:13:11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深圳市人民医院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人民医院选聘2021年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条件和要求

  (一)选聘对象

  2021年9月28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目录外专业,根据专业课程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本次选聘的资格条件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9月28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1年9月28日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失信惩戒对象;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

  方式:网络报名。请把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的文件,按资料名称重命名(如“张三身份证”),所有文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szsrmyyrsk@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的岗位,如“张三应聘xx科医师”),联系电话:0755-22942857。如应聘者收到面试通知,须于面试前提供文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我院根据《岗位表》中的要求逐项审核应聘者网络报名提供的报名资料。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聘资格。应聘者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资格复审时须收原件);

  2.身份证(正反面)或户籍本(资格复审时须验原件收复印件);

  3.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认证报告/认证书(资格复审时须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复审时须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资格复审时须收原件);

  5.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资格复审时须验原件收复印件);

  6.证明报考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资格复审时须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