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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黔西南州普安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2021-10-19 20:13:32   地区:贵州   浏览:0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一式2份;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1份;

  (4)教师资格证书资料(已取得证书的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1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本人有效户籍材料(户口簿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县招聘办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提交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办将依次进行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无生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幼儿园教学相关内容。

  (三)面试分值。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政府网站查询方法:打开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依次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查看。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再次进行面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体检对象以县招聘办公布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无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体检。

  八、选岗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办组织体检合格人员选岗(选定具体的学校),选岗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九、考察

  体检合格且选定具体岗位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办组织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师德表现、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