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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头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2021-10-18 20:32:14   地区:广东   浏览:0

  5.2018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政策性加分对象,须在报名期限内提交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招聘公告官网发布。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汕头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申请查分。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汕头市纪委监委应当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汕头市纪委监委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所涉及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对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计算入围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计算方法为:Y=2X(1≤X≤3)。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全数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名单的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汕头廉政网公布为准。

  4.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

  5.面试内容: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

  6.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满分100分计,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八、考试总成绩合格人选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汕头市纪委监委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并将考试总成绩合格人选及入围体检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九、体检

  (一)体检工作和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执行的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体检工作由汕头市纪委监委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三)体检时间、地点由汕头市纪委监委另行通知。

  (四)体检费用由汕头市纪委监委负责。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考察工作由汕头市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